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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投资程序:
项目洽谈签约→发改局办理项目核准→环保局办理环保审批报告书→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→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→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、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规划许可证→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→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→税务局进行登记。
申报设立企业应提交的文本:
1、投资申请表和申请报告; 2、合同、章程(独资企业免交合同); 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 4、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: 5、各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资格证书(个人投资者出具个人身份证); 6、各方资信证明; 7、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,或与有关部门签订的投资协议; 8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 9、其它补充性文件。
申办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所需提交的材料表:
1、投资者境外合法开业证明; 2、投资者境外身份证明,公证书和使馆认证; 3、投资者资信证明(境外银行出具); 4、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各自身份证明; 5、申请报告(或申请表); 6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 7、章程及董事会名单; 8、项目使用场地证明; 9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; 10、企业名称核定书; 11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照片2张; 12、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表; 13、特种行业审批文件(属特种行业的才要提供)。
申办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所需提交的材料表:
中方提供: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 2、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报告; 3、资金证明(国有企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,其他类型企业由开户银行出具,实物出资的由评估机构出具); 4、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;
外方提供:
1、境外营业执照; 2、投资者身份证明,公证书及使馆认证; 3、资信证明(境外银行出具); 4、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各自身份证明;
双方共同提供:
1、立项批复; 2、合同; 3、章程; 4、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名单; 5、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; 6、项目场地使用证明; 7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; 8、企业名称核定书; 9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照片1张; 10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; 11、特种行业审批文件(属特种行业的才要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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